规章制度
规章制度
艺术学院调课、停课管理规定
发布日期:2020-10-08 点击数:

为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转,现制订《艺术学院停课、调课管理规定》如下:

一、任课教师如需调课、停课,可事先到教务办公室领取《北京语言大学调课、停课申请表》。

二、任课教师不论因公、因私(含出差、开会、讲学、短期工作、病假、事假等)不能上课的,都必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。

三、任课教师需提前一周填写《北京语言大学调课、停课申请表》后,交所在教研室主任签字,经学院教学主管领导批准,最后返还教务办公室,并由教务办公室安排调课、停课具体事宜,并将《北京语言大学调课、停课申请表》上报学校教务处存档。

四、任课教师一学期调停课不能超过三次。

五、凡未经上述正常手续而擅自调课、停课者,均以教学事故论,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
六、本规定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生效。

  

 

 

北京语言大学艺术学院

       2019年12月


上一条:艺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方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