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 学院介绍 师资力量 学术科研 人才培养 规章制度 国际交流 学生园地 校友天地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
学院介绍
师资力量
学术科研
人才培养
规章制度
国际交流
学生园地
校友天地
下载专区
联系我们
首页 >> 规章制度
规章制度
艺术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办法
发布日期:2020-10-08浏览次数:字号:[ ]

为提高艺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,保证课堂教学秩序,规范教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

一、任课教师职责:

1、严格按照新时代“四有好老师”和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的要求开展课堂教学工作。

2、任课教师职责贯穿整个教学过程,包括教材选用,课程大纲制定,按计划完成课堂教学内容,组织维护课堂纪律,考试判卷等相关内容。

3、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课表安排的时间地点上课,不得迟到早退。

4、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,确需调停课的严格按照《艺术学院调停课管理规定》提前办理相关手续。

5、任课教师不得私自请人代课。

6、任课教师需按计划完成所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及学院的教学安排。

7、任课教师违反相关要求按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处理。

 

二、学生课堂教学要求:

1、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安排上课,认真完成课堂教学内容。

2、不得无故迟到早退,如有特殊情况按照学生请假要求提前请假。

3、认真配合老师的教学要求,塑造良好的学风。

 

 

 




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